徒此揖清芬
《赠孟浩然》作者
李白
李白, 字太白 | 号青莲居士, 唐代诗人, 701年1月16日 - 762
李白(701年-762年),字太白,李白的号青莲居士,唐朝浪漫主义诗人,被后人誉为“诗仙”。祖籍陇西成纪(待考),李白出生于西域碎叶城,4岁再随父迁至剑南道绵州。李白存世诗文千余篇,有《李太白集》传世。762年病逝,享年61岁。其墓在今安徽当涂,四川江油、湖北安陆有纪念馆。
《赠孟浩然》背景
创作背景
创作时间:736年; 创作地点:湖北省襄樊市;
此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(727~736),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,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友谊。
《赠孟浩然》标注
词典引注
1红颜[hóng yán]: (2).指少年。
【引】 南朝 梁 沈约 《君子有所思行》:“共矜红颜日,俱忘白发年。” 唐 李白 《赠孟浩然》诗:“红颜弃轩冕,白首卧松云。” 宋 王安石 《客至当饮酒》诗之二:“自从红颜时,照我至白首。”
2松云[sōng yún]: 青松白云。
【引】指隐居之境。《南史·隐逸传上·宗测》:“性同鳞羽,爱止山壑,眷恋松云,轻迷人路。” 唐 李白 《赠孟浩然》诗:“红颜弃轩冕,白首卧松云。”
《赠孟浩然》点评
《李太白诗醇》
严沧浪曰:矫然不变,三四十字尽一生。
《唐宋诗举要》
吴曰:疏宕中仍自精炼(“醉月”二句下)。吴曰:开一笔(“高山”句下)。吴曰:一气舒卷,用孟体也,而其质健豪迈,自是太白手段,孟不能及。
《四溟诗话》
太白赠孟浩然诗,前云“红颜弃轩冕”,后云“迷花不事君”,两联意颇相似。刘文房《灵祐上人故居》诗,既云“几日浮生哭故人”,又云“雨花垂泪共沾巾”,此与太白同病。兴到而成,失于检点。意重一联,其势使然;两联意重,法不可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