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签判挽诗

[宋代] 叶适
韵脚:"真"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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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林签判挽诗》作者

叶适

叶适, , 宋代诗人, 1150 - 1223
叶适(1150年5月26日—1223年2月21日),字正则,号水心居士,温州永嘉(今浙江温州)人,南宋著名思想家、文学家、政论家,世称水心先生。嘉定十六年(1223年),叶适去世,年七十四,赠光禄大夫,获谥“文定”(一作忠定),故又称“叶文定”、“叶忠定”。叶适主张功利之学,反对空谈性命,对朱熹学说提出批评,为永嘉学派集大成者。他所代表的永嘉事功学派,与当时朱熹的理学、陆九渊的心学并列为“南宋三大学派”,对后世影响深远,是温州创业精神的思想发源。著有《水心先生文集》、《水心别集》、《习学记言》等。

《林签判挽诗》翻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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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食邑有什么好,利人民反而伤害自己。
怕回湘水月,惊慌失象台春。
黑草已多碧,园花空又新。
又嫌莺自言自语,忧愤不住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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