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匹红纱一丈绫,系向牛头充炭直。


出自:[唐代]白居易所作《新乐府•卖炭翁•苦官市也》

拼音:bàn pǐ hóng shā yī zhàng líng , xì xiàng niú tóu chōng tàn zhí 。

诗句:半匹红纱一丈绫,系向牛头充炭直。

繁体:半匹紅紗一丈綾,系曏牛頭充炭直。

翻译:那些人把半匹红纱和一丈绫,朝牛头上一挂,就充当炭的价钱了。


《新乐府•卖炭翁•苦官市也》原文

[唐代] 白居易

......

翩翩两骑来是谁,黄衣使者白衫儿。

手把文书口称敕,回车叱牛牵向北。

一车炭,千馀斤,官使驱将惜不得。

半匹红纱一丈绫,系向牛头充炭直。

《新乐府•卖炭翁•苦官市也》作者

白居易

白居易, 字乐天 | 号香山居士, 唐代诗人, 772 - 846
白居易(772年-846年),字乐天,号香山居士,又号醉吟先生,祖籍太原,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,生于河南新郑。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,唐代三大诗人之一。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,世称“元白”,与刘禹锡并称“刘白”。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,形式多样,语言平易通俗,有“诗魔”和“诗王”之称。官至翰林学士、左赞善大夫。公元846年,白居易在洛阳逝世,葬于香山。有《白氏长庆集》传世,代表诗作有《长恨歌》、《卖炭翁》、《琵琶行》等。

《新乐府•卖炭翁•苦官市也》背景

创作背景

  《《卖炭翁》白居易 古诗》是白居易《新乐府》组诗中的第三十二首,自注云:“苦宫市也。”白居易写作《新乐府》是在元和(唐宪宗年号,806—820)初年,这正是宫市为害最深的时候。他对宫市有十分的了解,对人民又有深切的同情,所以才能写出这首感人至深的《《卖炭翁》白居易 古诗》来。“宫市”的“宫”指皇宫,“市”是买的意思。皇宫所需的物品,本来由官吏采买。中唐时期,宦官专权,横行无忌,连这种采购权也抓了过去,常有数十百人分布在长安东西两市及热闹街坊,以低价强购货物,甚至不给分文,还勒索“进奉”的“门户钱”及“脚价钱”。名为“宫市”,实际是一种公开的掠夺。(其详情见韩愈《顺宗实录》卷二、《旧唐书》卷一四〇《张建封传》及《通鉴》卷二三五。)

《新乐府•卖炭翁•苦官市也》标注

词典引注

1烧炭[shāo tàn]: 将树木枝干烧制为炭。

【引】《魏书·刑罚志》:“畿内,民富者烧炭于山,贫者役于圊溷。” 唐 白居易 《卖炭翁》诗:“卖炭翁,伐薪烧炭 南山 中。”

2尘灰[chén huī]: 灰尘,

【引】尘土。 唐 白居易 《卖炭翁》诗:“满面尘灰烟火色,两鬓苍苍十指黑。” 宋 苏轼 《荔支叹》诗:“十里一置飞尘灰,五里一候兵火催。”《儿女英雄传》第六回:“那大殿并没些香灯供奉,连佛像也是蒙满尘灰。” 吴组缃 《山洪》十六:“地图上面蒙着尘灰,纸也泛成老黄色。”

3苍苍[cāng cāng]: (4).灰白色。

【引】《北齐书·卢文伟传》:“ 询祖 初闻此言,实怀恐惧,见丈人苍苍在鬓,差以自安。” 唐 白居易 《卖炭翁》诗:“满面尘灰烟火色,两鬓苍苍十指黑。” 王西彦 《人的世界·第四家邻居》:“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。”

4可怜[kě lián]: (1).值得怜悯。

【引】《庄子·庚桑楚》:“汝欲返性情而无由入,可怜哉!” 成玄英 疏:“深可哀悯也。” 唐 白居易 《卖炭翁》诗:“可怜身上衣正单,心忧炭贱愿天寒。” 清 纪昀 《阅微草堂笔记·滦阳消夏录四》:“然情状可怜,亦使人心脾悽动。” 鲁迅 《野草·风筝》:“伶仃地显出憔悴可怜模样。”

5黄衣[huáng yī]: (1).黄色的衣服。古代帝王、道士均穿黄色衣服。唐代宦官也穿黄服。

【引】《礼记·郊特牲》:“黄衣黄冠而祭。”参见“ 黄冠 ”。《礼记·玉藻》:“﹝君子﹞狐裘,黄衣以裼之。锦衣狐裘,诸侯之服也。犬羊之裘不裼。”《论语·乡党》:“缁衣,羔裘;素衣,麑裘;黄衣,狐裘。” 杨伯峻 注:“这三句表示衣服里外的颜色应该相称。古代穿皮衣,毛向外,因之外面一定要用罩衣,这罩衣就叫裼衣。这里的‘缁衣’、‘素衣’、‘黄衣’的衣指的正是裼衣。” 晋 王嘉 《拾遗记·后汉》:“ 刘向 于 成帝 之末,校书 天禄阁 ,专精覃思。夜有老人,着黄衣,植青藜杖,登阁而进…… 向 请问姓名。云:‘我是太乙之精,天帝闻金卯之子有博学者,下而观焉。’” 唐 韩愈 《华山女》诗:“黄衣道士亦讲说,座下寥落如明星。” 唐 白居易 《卖炭翁》诗:“翩翩两骑来是谁,黄衣使者白衫儿。”《资治通鉴·唐玄宗开元元年》:“初, 太宗 定制,内侍省不置三品官,黄衣廪食,守门传命而已。”《宋史·太祖纪一》:“诸校露刃列于庭,曰:‘诸军无主,愿策太尉为天子。’未及对,有以黄衣加 太祖 身。”参见“ 黄袍 ”。

《新乐府•卖炭翁•苦官市也》点评

《元白诗笺证槁》

宫市者,乃贞元末年最为病民之政,宜乐天《新乐府》中有此一篇。且其事又为乐天所得亲有见闻者,故此篇之摹写,极生动之致也。……更有可论者,此篇径直铺叙,与史文所载者不殊,而篇末不著己身之议论,微与其他者篇有异,然其感慨亦自见也。

《唐宋诗醇》

直书其事,而其意自见,更不用著一断语。

《顺宗实录》

旧事,宫中有要,市外物,令官吏主之。与人为市,随给其直。贞元末,以宦者为使,抑买人物,稍不如本估。末年不复行文书,置白望数百人于两市并要闹坊,阅人所卖物,但称宫市,即敛手付与,真伪不复可辨,无敢问所从来,其论价之高下者,率用百钱物,买人直数千钱物,仍索进奉门户并脚价钱。将物诣市,至有空手时归者。名为宫市,而实夺之。尝有农夫以驴负柴至城卖,遇宦者称宫市取之,才与绢数尺,又就索门户,仍邀以驴送至内。农夫涕泣,以所得绢付之,不肯受。曰:须汝驴送柴至内。农夫曰:我有父母妻子,待此然后食。今以柴与汝,不取直而归,汝尚不肯,我有死而已。遂殴宦者。街史擒以闻,诏黜此宦者,而赐农夫绢十匹。然宫市亦不为之改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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