缁衣之席兮
《国风•郑风•缁衣》原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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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子之馆兮,还予授子之粲兮。
缁衣之好兮,敝予又改造兮。
适子之馆兮,还予授子之粲兮。
缁衣之席兮,敝予又改作兮。
适子之馆兮,还予授子之粲兮。
《国风•郑风•缁衣》作者
诗经
《国风•郑风•缁衣》标注
词典引注
1改为[gǎi wéi]: (1).另制;
【引】重造。《诗·郑风·缁衣》:“缁衣之宜兮,敝,予又改为兮。” 宋 李觏 《袁州学记》:“相旧 夫子庙 狭隘不足改为,乃营治之。”
2改造[gǎi zào]: (1).另制;
【引】重制。《诗·郑风·缁衣》:“缁衣之好兮,敝,予又改造兮。适子之馆兮,还,予授子之粲兮。” 郑玄 笺:“造,为也。”《隋书·礼仪志二》:“ 晋惠帝 元康 六年,禖坛石中破为二。诏问,石毁今应复不?博士议:‘《礼》无高禖置石之文,未知造设所由;既已毁破,可无改造。’” 清 李渔 《比目鱼·偕亡》:“只有头一出要紧,那《荆钗记》上有一出《抱石投江》是我簇新改造的,与旧本不同。”
3缁衣[zī yī]: (1).古代用黑色帛做的朝服。
【引】《诗·郑风·缁衣》:“缁衣之宜兮,敝予又改为兮。” 毛 传:“缁,黑也,卿士听朝之正服也。”
4改作[gǎi zuò]: (1).重制;
【引】另制。《诗·郑风·缁衣》:“缁衣之席兮,敝予又改作兮。” 清 刘大櫆 《李节妇传》:“衣敝则为改作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