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措谅斯在,欢然仰颂声。


出自:[唐代]虞世南所作《赋得慎罚》

拼音:xíng cuò liàng sī zài , huān rán yǎng sòng shēng 。

诗句:刑措谅斯在,欢然仰颂声。

繁体:刑措諒斯在,歡然仰頌聲。

翻译:刑罚确实就在,欢欢喜喜仰望颂声。


《赋得慎罚》原文

[唐代] 虞世南

......

每削繁苛性,常深恻隐诚。

政宽思济猛,疑罪必从轻。

于张惩不滥,陈郭宪无倾。

刑措谅斯在,欢然仰颂声。

《赋得慎罚》作者

虞世南

虞世南, , 唐代诗人, 558 - 638
永兴县文懿子虞世南,字伯施,汉族,余姚(慈溪市观海卫镇鸣鹤场)人。初唐著名书法家、文学家,政治家。隋炀帝时官起居舍人,唐时历任秘书监、弘文馆学士等。唐太宗称他德行、忠直、博学、文词、书翰为五绝(“世南一人,有出世之才,遂兼五绝。一曰忠谠,二曰友悌,三曰博文,四曰词藻,五曰书翰。”原有诗文集30卷,但早已散失不全。民国时期,张寿镛辑成 《虞秘监集》 4卷,收入 《四明丛书》。

《赋得慎罚》标注

词典引注

1五疵[wǔ cī]: 五过。

【引】 唐 虞世南 《赋得慎罚》诗:“五疵过亦察,二辟理弥精。”参见“ 五过 ”。

2二辟[èr pì]: 犹言再理,

【引】再审。 唐 虞世南 《赋得慎罚》诗:“五疵过亦察,二辟理弥精。”

3疑罪[yí zuì]: 证据不足,难以量刑之罪。

【引】《后汉书·鲁恭传》:“小吏不与国同心者,率入十一月得死罪贼,不问曲直,便即格杀,虽有疑罪,不复谳正。”《魏书·刑罚志》:“ 汉武 时,始启 河 右四郡,议诸疑罪而谪徙之。” 唐 虞世南 《赋得慎罚》:“政宽思济猛,疑罪必从轻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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