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送任逵度支监嵩山崇福宫》作者
曾巩
曾巩, , 宋代诗人, 1019 - 1083
曾巩(1019年9月30日-1083年4月30日,天禧三年八月二十五日-元丰六年四月十一日),字子固,世称“南丰先生”。汉族,建昌南丰(今属江西)人,后居临川(今江西抚州市西)。曾致尧之孙,曾易占之子。嘉祐二年(1057)进士。北宋政治家、散文家,“唐宋八大家”之一,为“南丰七曾”(曾巩、曾肇、曾布、曾纡、曾纮、曾协、曾敦)之一。在学术思想和文学事业上贡献卓越。
《送任逵度支监嵩山崇福宫》标注
词典引注
1远派[yuǎn pài]: (2).派遣到远处。
【引】 宋 曾巩 《送任逵度支监嵩山崇福宫》诗:“枢庭承远派,郎位袭清尘。”
2横吏[héng lì]: 暴虐的官吏。
【引】 宋 曾巩 《送任达度支监嵩山崇福宫》诗:“政平无横吏,刑省绝冤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