孚采乃憎命


出自:[明代]陈束所作《宿香山僧房》

拼音:fú cǎi nǎi zēng mìng ,

诗句:孚采乃憎命,

繁体:孚埰乃憎命,

上一句:况复滋琢刊。

下一句:明温以烦冤。

翻译:孚采集就憎恨命令


《宿香山僧房》原文

[明代] 陈束

......

楚王非贱货,和氏坐摧残。

时议重瓴甋,焉用夸玙璠。

怀壁已贾罪,况复滋琢刊。

孚采乃憎命,明温以烦冤。

传语后世人,宝器无为宣。

《宿香山僧房》作者

陈束

陈束, , 明代诗人, -
明浙江鄞县人,字约之,号后冈。幼时颖慧,其父破产延师教之读。稍长,博览群书。嘉靖八年进士。授礼部主事,迁员外郎,改编修。束出张聪、霍韬门,不肯亲附,为所恶,出为湖广佥事。分巡辰、沅,治有声。稍迁福建参议,改河南提学副使。以呕血死,卒年三十三。诗学初唐,与王慎中、唐顺之、赵时春、熊过、任瀚、李开先、吕高称“嘉靖八才子”。有《后冈集》。

《宿香山僧房》标注

词典引注

1贱货[jiàn huò]: (2).低贱的货物,

【引】便宜货。 明 陈束 《诮卖玉器作》诗:“ 楚 玉非贱货, 和氏 坐摧残。” 茅盾 《林家铺子》四:“为难的是人欠我欠之间尚差六百光景,那只有用剜肉补疮的方法拼命放盘卖贱货,且捞几个钱来渡过了眼前再说。” 刘益善 徐世立 《万元户大世界》第三章:“什么发卡、竹尺、鞋垫啰,尽是些大量积压削价又削价的贱货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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